省级商会类社会组织分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会议

发布时间:2024-05-23 浏览:1015次

2024年5月21日下午,省级商会类社会组织分党委党纪学习教育会议在安徽省江西商会会议室召开。安徽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一级调研员、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委员方耀明,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倪龙龙莅临会议指导。省级商会类社会组织分党委第一书记卜华银,分党委书记、安徽省江西商会党支部书记杨建田,分党委纪检委员、安徽省矿业商会党支部副书记徐甫专,分党委宣传委员、安徽省山东商会党支部书记赵庆轩,以及分党委所属党支部书记及代表2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卜华银书记主持。

杨建田书记传达了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关于印发<关于在省级社会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商会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通知要求,切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

徐甫专委员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章节。

方耀明一级调研员对党纪学习教育作指导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二要学习《条例》要联系实际,对标对表查找差距;三要学习《条例》要强化责任担当,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希望各位党支部书记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严以修身、严以律已,不断锤炼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做一个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党支部书记。

卜华银书记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希望各商会党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印发的《关于在省级社会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学习领会方耀明一级调研员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的讲话精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他在总结中强调,一要压实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依据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实施方案,可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要指导督促。按照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实施方案要求,分党委要对商会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并将党纪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党支部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要注重实效。要扎扎实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力戒形式主义,严防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同时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商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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